译文
有个经过江边的人,看见一个人正拉着一个小孩要把他投到江里去,小孩吓得直哭。过江的人忙问这样做的原因,那人回答:“这孩子的父亲擅长游泳。”孩子的父亲虽然擅长游泳,这个小孩难道也立即会游泳吗?这样处理事情,肯定是谬误的啊!
注释
善:擅长。
方引:正带着,牵着。方,正在。引:带着,抱着。
之:代词,指婴儿。
岂:难道。
遽急:立即。
过于江上:经过江边。
以此任物:用这种观点来对待事物。任,对待。任物:对待事物。以:用。
悖:违反。
这篇短文描述了一个发生在江边的场景,引出问题,再揭示原因,最后进行总结和批判,使得读者能够深刻理解和领会其中蕴含的道理。作者在文末明确指出即使父亲擅长游泳,也不能保证孩子也擅长游泳,这告诉我们,知识与技能是无法遗传的,用这种观点对待事物是违反常理的;文中人这种以偏概全、盲目推断的做法,在处理事情时必然导致谬误。
吕不韦(前292年—前235年),姜姓,吕氏,名不韦,卫国濮阳(今河南省安阳市滑县)人。战国末年著名商人、政治家、思想家,官至秦国丞相。吕不韦主持编纂《吕氏春秋》(又名《吕览》),有八览、六论、十二纪共20余万言,汇合了先秦各派学说,“兼儒墨,合名法”,故史称“杂家”。书成之日,悬于国门,声称能改动一字者赏千金。此为“一字千金”。后因嫪毐集团叛乱事受牵连,被免除相邦职务,出居河南封地。不久,秦王政复命让其举家迁蜀,吕不韦担心被诛杀,于是饮鸩自尽。
太行、王屋二山,方七百里,高万仞,本在冀州之南,河阳之北。
北山愚公者,年且九十,面山而居。惩山北之塞,出入之迂也,聚室而谋曰:“吾与汝毕力平险,指通豫南,达于汉阴,可乎?”杂然相许。其妻献疑曰:“以君之力,曾不能损魁父之丘,如太行、王屋何?且焉置土石?”杂曰:“投诸渤海之尾,隐土之北。”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,叩石垦壤,箕畚运于渤海之尾。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,始龀,跳往助之。寒暑易节,始一反焉。
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:“甚矣,汝之不惠!以残年余力,曾不能毁山之一毛,其如土石何?”北山愚公长息曰:“汝心之固,固不可彻,曾不若孀妻弱子。虽我之死,有子存焉。子又生孙,孙又生子;子又有子,子又有孙;子子孙孙无穷匮也,而山不加增,何苦而不平?”河曲智叟亡以应。
操蛇之神闻之,惧其不已也,告之于帝。帝感其诚,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,一厝朔东,一厝雍南。自此,冀之南,汉之阴,无陇断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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