冲等死罪。伏见嘉命显至,窃闻明公固让,冲等眷眷,实有愚心,以为圣王作制,百代同风,褒德赏功,有自来矣。
昔伊尹,有莘氏之媵臣耳,一佐成汤,遂荷“阿衡”之号;周公藉已成之势,据既安之业,光宅曲阜,奄有龟蒙;吕尚,磻溪之渔者,一朝指麾,乃封营丘。自是以来,功薄而赏厚者不可胜数,然贤哲之士犹以为美谈。
况自先相国以来,世有明德,翼辅魏室以绥天下,朝无阙政,民无谤言。前者明公西征灵州,北临沙漠,榆中以西,望风震服,羌戎东驰,回首内向;东诛叛逆,全军独克,禽阖闾之将,斩轻锐之卒以万万计,威加南海,名慑三越,宇内康宁,苛慝不作,是以殊俗畏威,东夷献舞。故圣上览乃昔以来礼典旧章,开国光宅,显兹太原。
明公宜承圣旨,受兹介福,允当天人。元功盛勋光光如彼,国土嘉祚巍巍如此,内外协同,靡愆靡违。由斯征伐,则可朝服济江,埽除吴会;西塞江源,望祀岷山,回戈弭节以麾天下,远无不服,迩无不肃。今大魏之德光于唐虞,明公盛勋超于桓文。然后临沧州而谢支伯,登箕山而揖许由,岂不盛乎!至公至平,谁与为邻!何必勤勤小让也哉?
冲等不通大体,敢以陈闻。
阮籍(210~263),三国魏诗人。字嗣宗。陈留(今属河南)尉氏人。竹林七贤之一,是建安七子之一阮瑀的儿子。曾任步兵校尉,世称阮步兵。崇奉老庄之学,政治上则采谨慎避祸的态度。阮籍是“正始之音”的代表,著有《咏怀》、《大人先生传》等。
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莫邪子名赤比,后壮,乃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作剑,三年乃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于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于是尸乃仆。
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乃勇士头也,当于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乃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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