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曲歌八十九首·其二十八
佚名〔南北朝〕
怜欢敢唤名,念欢不呼字。
连唤欢复欢,两誓不相弃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怜惜你不敢提你的名,思念你不敢喊你的字。
连声呼唤郎呀郎,我们两人曾发誓不会互相抛弃。
注释
怜:怜惜。恋惜。
欢:喜欢之人。爱人。
敢唤名:古人一般不直呼姓名。不礼貌。敢直呼其名,说明很亲密。
念欢:思念爱人。
不呼字:古人一般都礼貌地称呼人的字。不呼字,怨也。
连唤:(只是)连声呼唤。
复:又。再。
两誓:两人曾发誓。
相弃:互相抛弃。
完善
简析
《读曲歌八十九首·其二十八》是一首五言绝句。诗的前两句说即便心中时刻挂念,也不轻易呼唤对方的名字,体现出羞怯、尊重、怨怼与深情;后两句通过重复呼唤爱称,将心中的爱意一吐为快,并许诺两不相负。整首诗语言简练而富有韵律感,尽是对心爱之人的深情与承诺,是为充满浪漫与坚定的爱情诗篇。
完善
佚名
亦称无名氏,是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。源于古代或民间、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、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。
咏萍
刘绘〔南北朝〕
可怜池内萍,葐蒀紫复青。
巧随浪开合,能逐水低平。
微根无所缀,细叶讵须茎?
飘泊终难测,留连如有情。
古之学者
颜之推〔南北朝〕
古之学者为己,以补不足也;今之学者为人,但能说之也。古之学者为人,行道以利世也;今之学者为己,修身以求进也。夫学者犹种树也,春玩其华,秋登其实;讲论文章,春华也,修身利行,秋实也。《颜氏家训》
奇鹰
《幽明录》〔南北朝〕
楚文王少时好猎。有人献一鹰。文王见之,爪距利,殊绝常鹰。故文王猎于云梦,置网云布,烟烧张天。毛群羽族,争噬竞搏;此鹰轩颈瞪目,无搏噬之志。王曰:“吾鹰所获以百数,汝鹰曾无奋意,将欺余邪?”献者曰:“若效于雉兔,臣岂敢献。”俄而,云际有一物翔,不辨其形。鹰遂竦翮而升,矗若飞电。须臾,羽堕如雪,血下如雨。有大鸟坠地,度其两翅,广数十里。众莫能识。时有博物君子曰:“此大鹏雏也。”文王乃厚赏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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