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葛亮论赏罚
诸葛亮〔两汉〕
赏罚之政,谓赏善罚恶也。赏以兴功,罚以禁奸;赏不可不平,罚不可不均。赏赐知其所施,则勇士知其所死;刑罚知其所加,则邪恶知其所畏。故赏不可以虚施,罚不可以妄加;赏虚施则劳臣怨,罚妄加则直士恨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奖赏和惩罚的政策,说的是奖励善行、惩罚恶行。奖励用来鼓励人们建立功劳,惩罚用来杜绝奸邪的行为。奖励不能不公平,惩罚不能不均等。通过赏赐使他们知道所以要给予好处的原因,那么勇士就会为了正义奋不顾身;通过惩罚使他们知道所要被惩罚的原因,那么做恶的人就知道有所畏惧了。所以奖励不能没有根据地实施,惩罚不能随意地乱用;如果没有根据地奖赏,有功劳的人就会产生怨言;如果随意地惩罚,正直的人就会心怀不满。
注释
政:政策。
谓:说的是 。
以:用来。
兴功:鼓励立功。
禁奸:杜绝奸邪的行为。
平:公平。
简析
本文主要阐述奖赏与惩罚政策的重要性及其执行原则,告诉人们奖赏不能没有根据地实施,惩罚不能随意地乱用。滥赏会损害有功者的积极性,滥罚会伤害正直者的感情,都会破坏赏罚政策的公信力和有效性。
完善
诸葛亮
诸葛亮(181-234),字孔明、号卧龙(也作伏龙),汉族,徐州琅琊阳都(今山东临沂市沂南县)人,三国时期蜀汉丞相、杰出的政治家、军事家、散文家、书法家。在世时被封为武乡侯,死后追谥忠武侯,东晋政权特追封他为武兴王。诸葛亮为匡扶蜀汉政权,呕心沥血,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。其散文代表作有《出师表》、《诫子书》等。曾发明木牛流马、孔明灯等,并改造连弩,叫做诸葛连弩,可一弩十矢俱发。于234年在五丈原(今宝鸡岐山境内)逝世。诸葛亮在后世受到极大尊崇,成为后世忠臣楷模,智慧化身。成都、宝鸡、汉中、南阳等地有武侯祠,杜甫作《蜀相》赞诸葛亮。
气出唱
曹操〔两汉〕
游君山,甚为真。
磪䃬砟硌,尔自为神。
乃到王母台,金阶玉为堂,芝草生殿旁。
东西厢,客满堂。
主人当行觞,坐者长寿遽何央。
长乐甫始宜孙子。
常愿主人增年,与天相守。
南橘北枳
刘向〔两汉〕
橘生淮南则为橘,生于淮北则为枳,叶徒相似,其实味不同。所以然者何?水土异也。
宋人有得玉者
刘向〔两汉〕
宋人或得玉,献诸子罕。子罕弗受。献玉者曰:“以示玉人,玉人以为宝也,故敢献之。
子罕曰:“我以不贪为宝,尔以玉为宝,若以与我,皆丧宝也,不若人有其宝。”稽首而告曰:“小人怀璧,不可以越乡,纳此以请死也。”子罕置诸其里,使玉人为之攻之,富而后使复其所。故宋国之长者曰:“子罕非无宝也,所宝者异也。今以百金与搏黍以示儿子,儿子必取搏黍矣;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,鄙人必取百金矣;以和氏之璧与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,贤者必取至言矣。其知弥精,其取弥精;其知弥粗,其取弥粗。子罕之所宝者至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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