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杰之士,常好自负,疏隽傲诞,不事绳检,往往冒法律,触刑禁,叫号欢呼,以发其一时之乐而不顾其祸。嗜利酗酒,使气傲物,志气一发,则倜然远去,不可羁束以礼法。然及其一旦翻然而悟,折节而不为此,以留意于向所谓道与德可勉强者,则何病不去?奈何以朴樕小道加诸其上哉?夫其不肯规规以事礼法,而必自纵以为此者,乃上之人之过也。
古之养奇杰也,任之以权,尊之以爵,厚之以禄,重之以恩,责之以措置天下之务,而易其平居自纵之心,故不待放恣而后为乐。今则不然,奇杰无尺寸之柄,位一命之爵、食斗升之禄者过半,彼又安得不越法、逾礼而自快耶?我又安可急之以法,使不得泰然自纵耶?今我绳之以法,亦已急矣。急之而不已,而随之以刑,则彼有北走胡、南走越耳。噫!无事之时既不能养,及其不幸一旦有边境之患,繁乱难治之事而后优诏以召之,丰爵重禄以结之,则彼已憾矣。夫彼固非纯忠者也,又安肯默然于穷困无用之地而已耶?
周公之时,天下号为至治,四夷已臣服,卿大夫士已称职。当是时,虽有奇杰无所复用,而其礼法风俗尤复细密,举朝廷与四海之人无不遵蹈,而其八议之中犹有曰“议能者”。况当今天下未甚至治,四夷未尽臣服,卿大夫士未皆称职,礼法风俗又非细密如周之盛时,而奇杰之士,复有困于簿书、米盐间者,则反可不议其能而恕之乎?所宜哀其才而贳其过,无使为刀笔吏所困,则庶乎尽其才矣。
或曰:“奇杰之士有过得以免,则天下之人孰不自谓奇杰而欲免其过者?是终亦溃法乱教耳。” 曰:“是,则然矣。然而奇杰之所为,必挺然出于众人之上,苟指其已成之功以晓天下,俾得以赎其过。而其未有功者,则委之以难治之事,而责其成绩,则天下之人不敢自谓奇杰,而真奇杰者出矣。”
译文
奇特杰出的人,喜欢自负,粗疏、俊秀、狂傲、怪诞,不受规矩约束,往往冒犯法神,触犯刑法禁令,又喜欢叫喊呼号,以此表达一时的快乐而不考虑它的祸害。喜欢钱财沉溺酒气中,意气用事,自视很高,瞧不起人,志向气概一表露就超然远离,不能用礼法限制束缚。可是等到他一旦回头骤然悔悟,改变平日所为而不像过去那样处事,而留心于先前所说的可尽力达到的道义与德行,那样,什么弊端不能去掉?怎么能把对凡庸之才的要求施加到他们身上呢?他们不肯拘泥地遵从礼法,却一定迫使他们来做那样的事,这就是上面的人的过失了。
古代供养奇特、杰出的人才,将权力交给他们,用爵位尊崇他们,用俸禄厚待他
此文先描述了奇特杰出人才的特点,说不应用对凡庸之才的要求来约束他们;接着通过古今对比,进一步阐述了如何正确对待奇特杰出人才;最后针对有人提出的担忧,作者提出,应该根据这些人才的实际功业来评判他们。全文行文思路清晰,逻辑严密,层层递进,通过对比手法、举例论证、反问与设问,深刻阐述了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奇特杰出人才的问题,具有很高的思想价值和现实意义。
苏洵(1009年-1066年),北宋文学家,字明允,号老泉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眉山)人。苏洵与其子苏轼、苏辙合称“三苏”,均被列入“唐宋八大家”。苏洵长于散文,尤擅政论,议论明畅,笔势雄健,有《嘉祐集》传世。
褒禅山亦谓之华山,唐浮图慧褒始舍于其址,而卒葬之;以故其后名之曰“褒禅”。今所谓慧空禅院者,褒之庐冢也。距其院东五里,所谓华山洞者,以其乃华山之阳名之也。距洞百余步,有碑仆道,其文漫灭,独其为文犹可识曰“花山”。今言“华”如“华实”之“华”者,盖音谬也。
其下平旷,有泉侧出,而记游者甚众,所谓前洞也。由山以上五六里,有穴窈然,入之甚寒,问其深,则其好游者不能穷也,谓之后洞。余与四人拥火以入,入之愈深,其进愈难,而其见愈奇。有怠而欲出者,曰:“不出,火且尽。”遂与之俱出。盖余所至,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,然视其左右,来而记之者已少。盖其又深,则其至又加少矣。方是时,余之力尚足以入,火尚足以明也。既其出,则或咎其欲出者,而余亦悔其随之,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。
于是余有叹焉。古人之观于天地、山川、草木、虫鱼、鸟兽,往往有得,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。夫夷以近,则游者众;险以远,则至者少。而世之奇伟、瑰怪,非常之观,常在于险远,而人之所罕至焉,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。有志矣,不随以止也,然力不足者,亦不能至也。有志与力,而又不随以怠,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,亦不能至也。然力足以至焉,于人为可讥,而在己为有悔;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,可以无悔矣,其孰能讥之乎?此余之所得也!
余于仆碑,又以悲夫古书之不存,后世之谬其传而莫能名者,何可胜道也哉!此所以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。
四人者:庐陵萧君圭君玉,长乐王回深父,余弟安国平父、安上纯父。
至和元年七月某日,临川王某记。

下载PDF
查看PDF效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