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545—1607)明山东东阿人,字可远,更字无垢。于慎思弟。隆庆二年进士。万历初历修撰、日讲官,以论张居正“夺情”,触其怒。以疾归。居正死后复起。时居正家被抄没,慎行劝任其事者应念居正母及诸子颠沛可伤。累迁礼部尚书。明习典制,诸大礼多所裁定。以请神宗早立太子,去官家居十余年。万历三十五年,廷推阁臣,以太子少保兼东阁大学士,入参机务,以病不能任职。旋卒,谥文定。学问贯穿百家,通晓掌故。与冯琦并为一时文学之冠。有《谷城山馆诗文集》。
昔司马氏有廉臣焉,曰吴君隐之,出刺广州,过贪泉而饮之,赋诗曰:“古人云此水,一歃杯千金。试使夷、齐饮,终当不易心。”其后隐之,卒以廉终其身,而后世之称廉者,亦必曰“吴刺史”焉。有元宪副吴君为广西时,名其亭曰“饮泉”,慕刺史也,而宪副之廉,卒与刺史相先后。
至正十四年,宪副之孙以时,以故征士京兆杜君伯原所书“饮泉亭”三字,征予言。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,或病其为矫心,甚不以为然。夫君子以身立教,有可以植正道,遏邪说,正人心,扬公论,皆当见而为之,又何可病而讥之哉?
人命之修短系乎天,不可以力争也,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,人心之贪与廉,自我作之,岂外物所能易哉?向使有泉焉,曰饮之者死,我乃奋其不畏之气,冒而饮之,死非我能夺也,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,是矫也,是无益而沽名也,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。大丈夫之心,仁以充之,礼以立之,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,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,夫岂一勺之水所能幻移哉?
人之好利与好名,皆蛊于物者也,有一焉,则其守不固,而物得以移之矣。若刺史,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,惟其知道,明而自信,笃也,故饮之以示人,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,而不假乎外,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,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。夫是之谓植正道,遏邪说,正人心,扬公论,真足以启愚而立懦,其功不在伯夷、叔齐下矣。 番禺在岭峤外,去天子最远,故吏于其地者,得以逞其贪,贪相承习为故,民无所归咎,而以泉当之,怨而激者之云也。刺史此行,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,而泉亦得以雪其冤。夫民,天民也,泉,天物也,一刺史得其人,而民与物皆受其赐。呜呼,伟哉!以时尚气节,敢直言,见贪夫疾之如仇,故凡有禄位者,多不与相得。予甚敬其有祖风也,是为记。
桃花坞里桃花庵,桃花庵里桃花仙。
桃花仙人种桃树,又折花枝当酒钱。
酒醒只在花前坐,酒醉还须花下眠。
花前花后日复日,酒醉酒醒年复年。
不愿鞠躬车马前,但愿老死花酒间。
车尘马足贵者趣,酒盏花枝贫者缘。
若将富贵比贫贱,一在平地一在天。
若将贫贱比车马,他得驱驰我得闲。
世人笑我忒疯颠,我咲世人看不穿。
记得五陵豪杰墓,无酒无花锄作田。(原版)
(桃花坞里桃花庵,桃花庵里桃花仙。
桃花仙人种桃树,又摘桃花换酒钱。
酒醒只在花前坐,酒醉还来花下眠。
半醒半醉日复日,花落花开年复年。
但愿老死花酒间,不愿鞠躬车马前。
车尘马足富者趣,酒盏花枝贫者缘。
若将富贵比贫者,一在平地一在天。
若将贫贱比车马,他得驱驰我得闲。
别人笑我忒风颠,我笑他人看不穿。
不见五陵豪杰墓,无花无酒锄作田。版本一
桃花坞里桃花庵,桃花庵里桃花仙。
桃花仙人种桃树,又摘桃花换酒钱。
酒醒只来花下坐,酒醉还来花下眠。
半醒半醉日复日,花落花开年复年。
但愿老死花酒间,不愿鞠躬车马前。
车尘马足富者趣,酒盏花枝贫者缘。
若将富贵比贫贱,一在平地一在天。
若将花酒比车马,他得驱驰我得闲。
别人笑我忒风骚,我笑他人看不穿。
不见五陵豪杰墓,无酒无花锄作田。版本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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