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篆平反
佚名〔未知〕
崔篆,汉人也,为郡守,时王莽改制,爪牙遍及各地,严刑峻法,杀戮无辜。篆所至之囚系满狱。篆垂涕曰:“嗟乎,刑法酷烈,乃至于斯!此皆何罪!”遂为之平反,所出二千余人。吏叩头谏曰:“君诚仁者,然今独君为君子,将有悔乎?”篆曰:“吾无悔,纵杀吾而赎二千人,何悔之有?”吏默然无以应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崔篆是汉族人,当时担任郡守,那时是王莽篡权的时候,他的党羽遍及各个地方,用严厉的刑法杀害许多无罪的人。崔篆在他所在的县看到牢狱人满为患。忍不住流泪叹道:“唉,刑罚法律残酷凶狠,竟到了这种地步!这些人都是什么罪!”(崔篆)于是为他们平反,放出来两千多人。他的僚属们都十分害怕,纷纷叩头求他说:“你确实是仁慈的人,然而如今只有你是仁德的人,恐怕要后悔吧?”。崔篆慨然,说:“如果杀了我一人而能救出2000多人,这是我的心愿啊!我有什么可后悔的呢?”僚属们沉默不知如何回应。
注释
王莽改制:指王莽篡权,改汉朝为新朝。
斯:这;这种地步。
简析
这篇文章简洁描述了汉代官员崔篆的高尚品德与勇敢行为。崔篆在王莽改制、社会动荡、严刑峻法盛行的时期担任郡守,面对狱中无辜囚徒众多的现状,他深感痛心,毅然决定平反冤案;面对下属的劝阻,担心其行为可能招致灾祸,崔篆坚定地表示无悔,展现出其不畏强权、坚持正义、勇于担当的仁德之心,以及他超越个人安危、心系民众的大无畏精神。
完善
佚名
亦称无名氏,是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。源于古代或民间、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、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。
刘氏善举
佚名〔未知〕
刘氏者,某乡寡妇也。育一儿,昼则疾耕作于田间,夜则纺织于烛下,竟年如是。邻有贫乏者,刘氏辄以斗升相济。偶有无衣者,刘氏以己之衣遗之。乡里咸称其善。然儿不解,心有憾。母诫之曰:“与人为善,乃为人之本,谁无缓急之事。”母卒三年,刘家大火,屋舍衣物皆尽。乡邻纷纷给其衣物,且为之伐木建第,皆念刘氏之情也。时刘儿方悟母之善举也。
子奇治阿县
佚名〔未知〕
子奇年十六,齐君使治阿。既而悔之,遣使追。追者反,曰:“子奇必能治阿,共载皆白首也。夫以老者之智,以少者决之,必能治阿矣!”子奇至阿,铸库兵以作耕器,出仓廪以赈贫穷,阿县大治。魏闻童子治邑,库无兵,仓无粟,乃起兵攻之。阿人父率子,兄率弟,以私兵战,遂败魏师。
义犬报火警
佚名〔未知〕
城之东,民家畜一犬,甚羸。一夕,邻火卒发,延及民家。民正熟寝,犬连吠不觉。起曳其被,寝犹如故。复踞床以口附民耳大嗥,民始惊。视烟已满室,急呼妻子出,室尽烬矣。民遂谓所亲曰:“吾家贫,犬食恒不饱,不谓今日能免我四人于难也。彼日厚享其人之食,而不顾其患难者,其视为何如耶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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