酷吏列传序
司马迁〔两汉〕
孔子曰:“导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导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老氏称:“上德不德,是以有德;下德不失德,是以无德。”“法令滋章,盗贼多有。”太史公曰:信哉是言也!法令者治之具,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。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,其极也,上下相遁,至于不振。当是之时,吏治若救火扬沸,非武健严酷,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!言道德者,溺其职矣。故曰“听讼,吾犹人也,必也使无讼乎。”“下士闻道大笑之”。非虚言也。汉兴,破觚而为圜,斫雕而为朴,网漏于吞舟之鱼,而吏治烝烝,不至于奸,黎民艾安。由是观之,在彼不在此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孔子说:“用政令来引导百姓,用刑法来整治百姓,百姓虽能免于犯罪,但无羞耻之心。用道德教导百姓,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,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。”老子说:“最有道德的人,从不标榜自己有德,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;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,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。法令愈加严酷,盗贼就愈多。”太史公说:这些说得都对!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,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。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,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,最为严重的时候,上下互相推诿责任,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。在当时,官吏用法治,就好像抱薪救火、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;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,如何能胜任其
简析
这篇序文记述前期以酷刑峻法为统治工具,以凶狠残暴著称的十几个官吏的史实。文中特别对汉武帝时代的十个酷吏,即宁成、周阳由、赵禹、张汤、义纵、王温舒、尹齐、杨仆、减宣、杜周等,作了集中而概括的描写。全文通过对比不同治理理念及其效果,深刻揭示了治理国家的本质在于引导而非强制,在于激发内在的善而非外在的约束,在追求社会和谐与稳定的过程中,应更加重视道德教化与礼制建设的作用,同时避免过度依赖法律手段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。
完善
赏析
司马迁亲身受过酷吏的残害。本文是《酷吏列传》的序,表明了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,实行德政的主张。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:第一层用孔子、老子的话,阐明了道义的重要作用。第二层从“太史公曰”到“非虚言也”,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、老子的观点,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。第三层从“汉兴”到结尾,用汉初刑法宽简、风气淳厚、百姓平安的事实,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。这篇序文的结构很严谨,尤其是前后呼应,善于运用对比手法。文章一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,提出论点,然后用暴秦的事实来论证这一论点。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。最后以汉初的事例正面论证自已的观点,得出“在彼不在此”的结论。汉初
司马迁
司马迁(前145年或前135年~不可考),字子长,生于龙门(西汉夏阳、即今陕西省韩城市,另说今山西省河津市),西汉史学家、文学家、思想家。司马谈之子,任太史令,被后世尊称为史迁、太史公、历史之父。他以其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《史记》(原名《太史公书》)。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,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,到汉武帝元狩元年,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,是“二十四史”之首,被鲁迅誉为“史家之绝唱,无韵之《离骚》”。
乐羊食子
《说苑卷五·贵德》〔两汉〕
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。其子在中山。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,乐羊坐于幕下而啜之,尽一杯。魏文侯谓堵师赞曰:“乐羊以我故而食其子之肉。”答曰:“其子而食之,且谁不食!”乐羊罢中山,文侯赏其功而疑其心。
绝命辞
息夫躬〔两汉〕
玄云泱郁将安归兮,鹰隼横厉鸾徘徊兮。
矰若浮猋动则机兮,丛棘栈栈曷可栖兮。
发忠忘身自绕罔兮,冤颈折翼庸得往兮。
涕泣兮萑兰,心结愲兮伤肝。
虹霓曜兮日微,孽杳冥兮未开。
痛入天兮鸣謼,冤际绝兮谁语?
仰天光兮自列,招上帝兮我察。
秋风为我唫,浮云为我阴。
嗟若是兮欲何留,抚神龙兮揽其须。
游旷迥兮反亡期,雄失据兮世我思。
晏子谏杀烛邹
刘向〔两汉〕
齐景公好弋,使烛邹主鸟而亡之。公怒,诏吏欲杀之。晏子曰: “烛邹有罪三,请数之以其罪杀之。”公曰:“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“烛邹,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罪一也;使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以吾君重鸟而轻士 ,是罪三也。数烛邹罪已毕,请杀之 。”公曰:“勿杀!寡人闻命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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